湛江文化中心及配套設施項目三館工程,項目面積9.17萬平米。大劇院處在文化中心建筑的正中間位置,該建筑地面共 5 層,建筑高度為 40.95 米(女兒墻),建筑裝飾性屋頂高于場地 60.20 米,為三館中最高建筑。
建筑面積為 33054.2 平方米,定位為大型甲等劇場;使用功能為:主要以滿足大型歌劇、舞劇(含芭蕾舞劇)、音樂劇、話劇、戲曲等大型綜合文藝表演,同時可兼顧大型交響樂演出使用的要求。具有接待世界級優秀表演藝術團體的條件和能力。
多功能小劇場處在文化中心建筑的西側,該建筑地面共四層,建筑高度為 30.45 米(女兒墻)建筑屋頂最高點標高為 43.127 米。建筑面積為 9607.60 平方米;使用功能為:能滿足小型話劇、兒童劇、電子音樂會、影像展映等多類型的中小型演出和排練功能,以及各類藝術和商業活動。
專題博物館及美術館兩者結合設在文化中心建筑的東側,該建筑地面共 5 層,建筑高度為 35.75 米(女兒墻)建筑屋頂最高點標高為 43.127 米。專題博物館建筑面積為 4038.0 平方米,定位為小型專題博物館,是湛江市博物館的擴充和延伸;美術館建筑面積為 9774.8 平方米,定位為市級Ⅲ類館,著力打造成粵西地區重要的美術館。
工程監理
廣東省湛江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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